三坐標重定位基準點
在被測物體上選取不共線且在兩次定位狀態下均可測量的三個點A、B和C,稱為重定位基準點。設在**次定位狀態下測得A、B、C的坐標值分別為(x1,y1,z1)、(x2,y2,z2)和(x3,y3,z3)。在**次定位狀態下測得的坐標值分別為(X1,Y1,Z1)、(X2,Y2,Z2)和(X3,Y3,Z3)。
由于工件發生過移動,如果不進行重定位整合,直接將兩次定位下的測量數據合并, 就會產生如圖5(c)的結果。
如果我們利用一系列變換,將**次定位下測量得到的A、B、C三點“拖動”至與**次定位下的測量結果重合,同時**次定位下的其它測量數據也跟著進行同樣的變換,則可將**次定位下的測量數據轉換到**次定位下的坐標系中,從而完成兩次定位下的數據整合,如圖5(d)。
除了利用基準點外,還常常采用基準線進行重定位整合,即在兩次定位中分別測量產品上的同一條邊界線或輪廓線(稱為重定位基準線,如圖5中標出的兩條粗線段),然后將**次定位下的測量數據進行一系列變換,使兩次定位下的重定位基準線重合,即可將**次定位測量數據整合到**次定位中。
(a)**次定位
(b) **次定位
(c)直接合并的結果
(d) 重定位整合的結果
圖4
2.2.3 重定位整合草作
首先,重定位基準(無論是基準點還是基準線)必須設置在兩次定位下都能進行**測量的位置。
當需要進行兩次以上的重定位時,應將所有重定位下的測量數據整合到**次定位中。如果在第N次定位與**次定位之間不能設置重定位基準,則它不能直接與**次定位進行整合,需要通過另外的定位間接地整合到**次定位中。例如,在某次測量中做了5次定位,其中第5次定位與第3次定位之間設置了重定位基準,而第3次定位與**次定位之間存在重定位基準,則可先將第5次定位下的測量數據整合到第3次定位中,然后再與第3次定位一起整合到**次定位中。這一整合過程稱為重定位整合路徑,簡寫為5-3-1。
顯然,重定位整合路徑必須以1為結束,即*終整合到**次定位中。而且該路徑越短越好,以減少中間過程的累積誤差。這就要求測量人員合理地規劃重定位,使每次定位都能以*短的路徑整合到**次定位中。
三個重定位基準點構成一個重定位基準,稱為一個重定位基準點組(簡稱基準點組),并以組號區分不同的基準點組。在測量文件的命名規則中,基準點的屬性以字母b表示,其后的數字表示基準點組號。例如3-2b1和3-3b1分別表示在第2、3次定位下測得的零件3上的第1組基準點,即在兩次定位下對同一組基準點的測量結果。這一組基準點也就是第2次和第3次定位之間的重定位基準。
中以組號要求三點形成的三角形面積盡可能大。同樣,重定位基準線要求*大限度地覆蓋測量范圍,以減少重定位誤差。
利用基準點進行重定位整合可通過《三坐標測量輔助處理系統》自動完成(草作方法見軟件用戶手冊)。而利用基準線進行重定位整合則需要手工完成。在實際應用中,往往將兩種重定位基準結合使用,即先用重定位點進行快速的初步整合,然后再利用基準線進行更細致的調整。